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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乘客“开门杀”撞人,被害人索赔42万余元是否合理?最高法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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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来源:黄冈市某某机床铸造服务中心  更新时间:2026-07-30 13:35:56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  “开门杀”是开门杀指车辆驾乘人员在未观察车外情况下贸然开车门,导致与行人或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乘客危险交通行为。如果乘客那边发生了“开门杀”,撞人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和乘客各占50%责任,被害保险公司据此抗辩只承担驾驶人那50%责任的人索赔偿合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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